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的哥王某撿到乘客手機卻拒絕歸還被告上法庭。近日,順義法院判決王某賠償乘客沈先生5000元。
  沈先生訴稱,2013年6月20日,他打車時不慎將一部iPhone5手機遺失在出租車上。他給的哥王某打電話,王某稱手機被剛下車的乘客撿走了。同年7月,沈先生通過蘋果電腦iCloud軟件獲取丟失手機的通訊錄時,發現多了許多陌生人的號碼,其中包括如媽、妹、公司等稱呼的號碼。經與王某公司聯繫,證實新增的通訊錄是王某的。沈先生說,他要求王某歸還手機被拒絕,遂起訴要求王某賠償5000元。開庭時,王某堅稱沒有撿到手機,但表示同意補償1000元。
  法院認為,沈先生提交的證據能夠證明其所丟失的手機被王某撿得並占有,故判決王某賠償沈先生5000元。  (原標題:拒不歸還乘客手機的哥被判賠500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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